◆定義
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匯票的出票銀行為銀行匯票的付款人。
◆服務對象
單位和個人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使用銀行匯票。
◆銀行匯票的特點
(1)見票即付;
(2)無金額起點限制;
(3)無地域的限制,同城和異地均可使用;
(4)對申請人沒有限制,企業和個人均可申請;
(5)可簽發現金銀行匯票(僅限個人使用),申請人和收款人須為個人;
(6)可以用于轉賬,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現金。
(7)可以背書轉讓;
(8)付款時間較長:銀行匯票有效期為1個月;
(9)現金銀行匯票可以掛失;
(10)在票據的有效期內可以辦理退票。
◆如何申請簽發銀行匯票
簽發銀行匯票賬戶須有足夠的支付金額,客戶填寫 “匯票委托書”,并在的第二聯憑證上蓋預留銀行印鑒,送交銀行申請簽發銀行匯票。
◆注意事項
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時,必須同時提交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未填明實際結算金額和多余金額或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不予受理。更改實際結算金額的銀行匯票無效。